今天是2025年05月05日 周一
人而无恒,终身一无所成!晚安!
金融法律
位置:
关于发布《沪伦通临时公告格式指引适用指南》的通知

来源: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布时间:2018-11-16 21:57:00

洪艳蓉
法学教授
北京大学法院院

上证函〔2018〕1227号

沪伦通境外基础证券发行人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

  为了维护投资者知情权,便利沪伦通境外基础证券发行人(以下简称境外发行人)及其存托人、投资者等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与伦敦证券交易所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上市交易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制定了《沪伦通临时公告格式指引适用指南》,现予正式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上述《沪伦通临时公告格式指引适用指南》全文可至本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法律规则”下的“本所业务指南与流程”栏目查询。

  特此通知。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一八年十一月十六日


【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禁止任何商业用途,旨在克服金融法学研究力量分散化、研究成果碎片化、研究体系零星化的问题,以便学习者集中学习及研究者有效交流,我们对于每一篇文章的专业性、学术性、深入度进行了审慎考量,感谢原作者及原刊物对于金融法学所作出的重要贡献,如本文在本网站展示有所不妥,请联系小编予以及时删除或协商授权(联系邮箱:540871895@qq.com)。本网站仅用于学习、研究、交流,不进行任何商业合作,不作任何商业用途。
0人赞 +1
今天是2025年05月05日 周一
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