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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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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订上市公司股份质押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的通知

来源: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布时间:2019-10-25 21:37:00

洪艳蓉
法学教授
北京大学法院院

上证函〔2019〕1926号

各市场参与人:

  为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披露股份质押(冻结、解质、解冻)事项,提高信息披露有效性和针对性,防范化解质押风险,根据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修订了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第四十六号 上市公司股份质押(冻结、解质、解冻)公告》,现正式发布,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临时公告格式指引同时废止。

  修订后的临时公告格式指引全文可至本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规则”下的“本所业务指南与流程”栏目查询。请各市场参与人认真遵照执行修订后的临时公告格式指引,做好股票质押风险防范化解工作。

  特此通知。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一九年十月二十五日


    附件:
第四十六号 上市公司股份质押(冻结、解质、解冻)公告(2019年10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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